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法定节假日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3年上半年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
劳动节: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5月2日(星期二)的课调至4月23日(星期日),5月3日(星期三)的课调至5月6日(星期六),上课时间、节次和地点不变。
端午节:6月22日(星期四)至6月24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6月25日(星期日)上班,6月23日(星期五)的课调至6月25日(星期日),上课时间、节次和地点不变。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等工作。需要补课调课的老师,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处理。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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