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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党组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4日 09:10点击:

2021年,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等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全市依法治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

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局党组专题听取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落实《青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按要求向市委依法治市办书面报告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制定党组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清单。

二、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优化科技服务流程。持续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便利化改革,实行外国人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一窗受理、一并发证”,将“两证”办理时限由12个工作日减少为7个工作日,大幅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在上合示范区、自贸区青岛片区和青岛高新区正式设立运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专窗,方便外国人及聘用单位就近办理业务。

二是积极服务科研人员减负。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实行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将直接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直接费用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使用。同时,实施“减表”行动,简化项目过程管理,减少检查频次,切实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市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无需申请变更,真正实现“放权搞活”。

三是推进科技项目管理改革。改革项目形成机制,紧扣企业需求,建立项目指南建议常年征集制度,从源头上树立鲜明的市场化导向。改革项目实施机制,推行科研项目“揭榜挂帅”,变专家“相马”为市场“赛马”,“揭榜”企业凭实力证明自己,倒逼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改革项目评价机制,把市场需求作为项目遴选的重要标准,提升市场眼光对科技项目的考量,将成果转化、产业落地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三、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一是高质量编制《青岛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规划》主要对“十四五”时期全市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明确海洋科研、制造创新、未来产业、区域布局、开放合作、科技惠民、创新创业生态等方面工作思路与重点举措,作出相应规划安排。围绕推进规划落地实施,从组织领导、政策投入、体制改革、评估机制四大方面完善保障措施。

二是强化科技政策供给。出台《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出台《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制定印发《实施“沃土计划”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构建“高企育苗-高企认定-高企上市”的发展模式,壮大科技型企业队伍。实施“海创计划”,培育海洋科技企业,壮大海洋经济发展新动能。

三是完善外国人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外国人在青岛工作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健全外国人在青工作管理制度体系,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的人才环境条件,对于创新外国人来青工作许可管理,营造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市第十次入选“魅力中国—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中国城市”十强城市。

四、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落实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对“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进行各方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反馈,并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全年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20件,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均达到100%。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培训与督导学习,把好审查关口。

二是开展到期政策清理。按照《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逐项评估,做到应清必清,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工作,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齐鲁(青岛)律所法律顾问团队对科技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签订、信息公开等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全年为我局审查政策文件67份、合同协议46份、规范性文件20份,出具法律意见书45份,累计开展法律咨询200余次,强化了专业法律力量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支撑。

四是规范行政执法制度。一是落实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用三项制度规范科技执法行为。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与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日常检查。三是梳理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和“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确保事项关联映射率达到100%。

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三民”活动,充分发挥网络在线问政、行风在线、民生在线、政务服务热线等互动平台作用,及时回应群众、企业诉求。一年来,通过政民互动平台,收到各类意见建议81条,我们一一分解、逐项落实、全部办结。

五、推进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建立健全普法机制。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法活动的管理、指导,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完善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新增2名行政执法人员,全局持证行政执法人员共计11名,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

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周、宪法月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法律权威。采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体学习等多种形式,通过网络学院、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手段,结合普法学习考试,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大家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是拓宽政策宣讲渠道。紧紧围绕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政策措施。举办科技企业创新政策宣贯会议,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进行解读宣讲,帮助企业用好政策,切实增强企业政策获得感。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线上线下联动培训,扩充政策知晓面和普及度。举办外籍人才来华在青政策培训会,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人才政策落地年”要求。

2022年,市科技局将全面贯彻落实《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和《法治青岛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相关要求,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提升行政决策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为“法治青岛”建设贡献力量。一是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规范文件制定、审核、备案程序,保障文件合法有效及时公开;二是完善科技立法体系,加强前瞻谋划,根据新修订的国家《科技进步法》,开展《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修订调研工作;三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落实各项12法律条款,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四是持续开展法治宣教,强化业务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深入开展。

中共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2年1月26日